“头雁效应”|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对袭警犯罪零容忍
近日,由东川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一件袭警案件在东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恭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区法院院长王勇担任审判长,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深律师作为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

【案情回顾】被告人朱某某、郭某甲系夫妻关系,郭某乙系郭某甲父亲,被告人朱某某、郭某甲因生活琐事与郭某乙存在矛盾,故毁坏了其财物。
2024年2月21日15时许,东川区公安局民警到二被告人家中调查郭某乙财物被损毁一案,朱某某情绪激动,大吼大叫、拍桌子,不配合民警调查。民警便强制传唤朱某某、郭某甲回派出所,但二人拒不配合,撕咬、踢打民警,后被强制带到派出所。经鉴定,民警人体损伤程度均属轻微伤。
【庭审现场】庭审阶段,法庭围绕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过程规范有序、节奏紧凑、公开透明。公诉人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社会危害性、警示教育等方面,全面发表公诉意见,指控有力、阐述精准、教育深刻。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真诚悔罪、认罪伏法。


法庭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量刑适当,应当予以采纳。并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到场人民监督员旁听整场庭审活动,表示公诉人庭前准备扎实细致,庭审过程中条理清晰、导向明确、指控有据,展现了良好的公诉形象;审判长注重将事理辨明、法理阐释与情理表达有机融合,庭审过程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同时,通过这次庭审评议,让人民监督员深入办案“一线”,“零距离”感受法检两家庭审活动,既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增强司法机关办案透明度,也让其切实体会到了法律的威严和神圣,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结语】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是落实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更是推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的有力抓手。下一步,区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应勇检察长提出的“三个善于”工作要求,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深化领导带头办案机制,以领导示范的“领航之力”带动全院干警的“追光之心”,引导和激励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做到“于法有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