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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10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9日在昆明市东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川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5年工作情况

过去五年,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得到充分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的理念,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方位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惩高利转贷、信用卡诈骗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批捕起诉1678人;依法惩治跨境网络赌博犯罪,批捕起诉39144人。推进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向区金融办发出检察建议,对我区小额信贷金融风险进行提示。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711人、涉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类案件57件,坚决守护好我区蓝天、碧水、净土。围绕服务打好脱贫攻坚战,切实履行帮扶单位责任,投入、协调帮扶资金300余万元,着力解决挂钩帮扶村实际困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应救尽救,对建档立卡的69名刑事被害人及时予以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83.5万元,坚决防止因案贫返贫,被区委、区政府评为20182019年度脱贫攻坚优秀帮扶单位。

(二)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认真落实区委安排部署,在依法履行职责中,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参与对全区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农贸市场、酒店等检查活动,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与区公安局等6家单位会签了《关于严厉惩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办好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助力行政机关完善废弃口罩的规范收集和处理,发出检察建议4份。检察干警带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自愿捐款支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利用“东川检察”微信公众号讲好抗疫故事,积极宣传战“疫”担当、冲锋在先的检察干警形象。

(三)持续强化东川经济社会发展司法保护。紧扣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精准把握涉民营企业案件司法政策,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措施,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对涉及民营企业案件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对涉及民营经济案件逐案逐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2人,建议取保候审1人,适用认罪认罚建议判处缓刑1人,不起诉3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与区工商联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倾听民营企业呼声,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会诊”,用法治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发展。

二、牢固树立“为民司法”的理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一)积极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全力投入平安东川、法治东川建设,在推动依法治理中守初心、担使命。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401045人,提起公诉18282232人。对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提起公诉12341238人,其中提起公诉最多的是危险驾驶案,共1117占提起公诉人数的50.83%。依法严惩“两抢一盗”犯罪,批捕起诉432613人,其中盗窃案占94.21%;严厉打击“黄、赌、毒”等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犯罪,批捕起诉223348人,其中赌博、开设赌场案占89.23%。严厉打击非法跨境犯罪,维护边境安全稳定,批捕起诉822人;依法严惩高利转贷、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传销等危害经济安全犯罪、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起诉54166人;严惩网络电信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批捕起诉67237人,在维护人民财产安全和网络安全工作中奉献检察力量。

(二)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及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两微一端”、12309检察窗口、“法律六进”等进行广泛宣传。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司法理念,依法办理上级院指定管辖的涉黑保护伞33人,办理本地涉恶犯罪集团2个,涉案共30人;成功办理异地指定管辖涉恶犯罪集团1个,涉案共10人。办案中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制度,将摸排涉黑恶犯罪、“伞网”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移送涉黑恶线索3462条、“保护伞”线索1624条,按规定备案,并实时跟踪。依托四大检察职能,围绕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乡村治理、金融安全等领域,发出检察建议40份,被建议单位均已整改,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其中1份社会治理型检察建议得到省检察院肯定。

(三)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受理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批捕起诉案件6699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最大限度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9238人。创新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方式,进行集中帮教、集中考察、集中训诫,以公益劳动、赔礼道歉、刑事和解等方式促进涉罪未成年人认罪悔罪,帮助5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其中1名顺利考上大学。“没完没了”抓好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在我区落实落地,对660余名学校后勤人员开展涉性侵害犯罪查询;建成我区未成年人“一站式”救助与保护中心。6名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45次,2.2万余名师生家长参加受教。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在法治宣传中融入红色教育,引导同学们自觉红心向党,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根基。积极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活动,开展学校周边商户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上学安全、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检查活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为我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作为全院性“工程”抓实、抓细,检察长亲自抓,做好、做优,提升办案质效。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全天候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690 人,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为100%。定期组织辖区各街道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干警进街道、进(村)社区420余人次,举行公开听证会20余场,推送普法视频及办案动态400余次。依托检察机关办案业务系统,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资格联审”查询工作8000余人次,严把换届选举、干部任免“入口关”。

三、积极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努力彰显守护公平正义的检察担当

(一)刑事检察监督提质增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监督立案、撤案,提前介入侦查(调查)引导侦查(调查)规范立案,及时收集固定、补强证据。同时,自行补充侦查40件。五年来,依法追捕31人,追诉29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8份,切实履行好刑事监督职能。建成“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依托检察室向侦查机关源头追诉,创新“检察室+”监督模式,有力保障案件质量。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力度,五年来,提出抗诉5件、纠正审判违法7次。

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案-件比”核心指标后,“案-件比”为1:1.11,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减少不必要的案件延期和退查,以最小司法成本实现办案质量、效率及效果的统一,取得了较高的办案效率。五年来,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975人,采纳957人,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达到较高水平的办案质量。2021年的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1.25%,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8.15%,律师参与率达到100%

(二)民事检察不断优化。受理民事检察案件803件。其中依法提请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份,依法发出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21。通过召开听证会,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为因森林火灾造成家园烧毁的14户农户挽回经济损失18万余元;开展“协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54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94万元;办理的“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审判程序违法监督系列案”入选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十大优秀案件。

(三)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69件。其中发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2份,行政不当履职监督检察建议147份,社会治理型检察建议4份,采纳率均为100%。开展“协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12万余元;通过检察上下一体化办案、召开联席会议、检察长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等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五年之久的婚姻登记行政争议案件,4名当事人期盼更正婚姻登记信息的烦心事得到有效化解。

(四)公益诉讼有序推进。公益诉讼立案172件,发出行政类诉前检察建议137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其中,围绕“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针对东川小江沿岸尾矿库污染问题、深沟河道污染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得到区委、区政府支持并投资2000余万元进行整治,该案例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和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针对农药管理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区政府制定出台2个规范性文件,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该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聚焦拖布卡烈士陵园设施破旧毁损,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投资70万余元,对破旧烈士陵园纪念设施进行扩建修缮,守护英烈荣光;针对达朵庙毁损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投资150万余元进行抢救性修缮,以文物保护促进乡村振兴;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针对窨井盖破损、缺失等问题,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确保整改到位,让老百姓切身体会到检察机关维护“公益”的成效。

(五)司法文明建设稳步推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478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52,不起诉54人。加强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的日常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2份,建立完备的在押人员档案,做到一人一档,针对监管漏洞及存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份,建议均得到采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24人,审前羁押率降至42.66%。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办理阅卷261次,切实维护当事人及辩护人合法权益。

四、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持续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增添不竭动力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初步构建完成职能优化、运转高效、专业归口、权责清晰的检察组织体系,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实行一个案件由一名检察官或者一个检察官办案组全程负责、一办到底,有效提高办案质效,不断推动司法办案规范化。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制定权力清单,健全办案质量评查、业绩考评制度,严格落实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二)强化查办职务犯罪,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促进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牢固树立质量为本的意识,把加大工作力度体现到突出办案重点、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上。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04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73万余元,其中,转隶前,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42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21.5万元。开展职务犯罪预防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开展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12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8400余人。与区内10余家单位共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协调机制。对我区5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同步专题预防,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00余人次,有效推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主动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成职能划转、机构人员转隶对接融合等工作,确保了工作无缝对接15名检察干警平稳转隶。落实内设机构改革,构建与“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格局相适应的检察职能体系,由原有的16个内设机构精简为8个部门,明确各部门的检察职能,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

五、积极践行“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着力为东川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一)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在深化理论学习中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制定专项整治方案23个,成立“7+N”顽瘴痼疾整治组8个,通过“查纠整改”,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7名干警进行了提醒谈话。优化完善工作机制23项,从源头上防范风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办案的“三个规定”,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彻始终,不断提高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全面提升队伍专业能力水平。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检察官上讲堂等制度,把理论知识和检察工作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课题调研,高度重视检察队伍“软实力”建设,认真学习民法典,把体现人民至上的民法典精神落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核心能力上。我院以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92期,受教育干警达4600余人次;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50余班次,培训检察人员600余人次。持续加强以检察官为中心的办案团队建设,2021年一名检察官在昆明市第一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获“业务竞赛能手”荣誉称号。

(三)自觉接受检察外部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先后就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公益诉讼等重要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每年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工作联系,为代表、委员征订检察日报1200余份。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观摩庭、检察开放日、听证会、座谈会、案件评查等活动350余人次。对外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508条,重大案件信息376条,公开法律文书1707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会1次,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阵地,讲好检察故事,在检察日报、云南法制报、云南检察等新媒体发布信息简报500余篇,202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栉风沐雨、砥砺前行的奋斗历程,我院持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公益诉讼检察、民事检察案件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典型案例,37个集体、69名个人分获国家、省、市、区表彰奖励。我们所取得的成绩弥足珍贵,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支持,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的鼎力相助,离不开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一是检察人员新的监督理念树得不够牢,部分检察人员政治大局观不够高,对案件审查把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人才流失现象,影响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三是监督方式单一,创新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律监督的深入开展。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改进工作,争取更大成绩。

今后工作思路和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准确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全面履行好检察职能,紧盯“两示范一枢纽一中心”目标定位,聚焦“11133”发展思路,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保障。

重点开展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方向正确。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向区委报告重要部署和重大事项,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方面。

(二)主动融入大局,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聚焦高质量发展,深刻领会新发展阶段的新使命、新要求。坚定政治自觉、扛起历史责任,聚焦疫情防控大局,不遗余力贡献检察力量。服务和保障好我区11133”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在守护金沙江、建设新东川,在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小江流域生态保护、依法保护民生、建设美丽县城等工作中体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智慧。

(三)聚焦主责主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强化诉讼监督,严格依法办案,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发挥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坚决贯彻中央“打早打小”“打深打透”的工作要求,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形成治理合力,持续推进我区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五)全面从严治检,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对标“四个铁一般”要求,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以党建带队建,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征程,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各项决议,围绕区委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发展战略,汇集心往一处想的智慧,凝聚劲往一处使的力量,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