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 >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 开展扫黑除恶 建设善美云南
开展扫黑除恶 建设善美云南
扫黑除恶利刃出鞘 检察建议“对症下药”
时间:2020-09-10

扫黑除恶利刃出鞘  检察建议“对症下药”

 

在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近三年时间里,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所有恶势力犯罪案件,均坚持依法办理和推进社会治理同步进行,深入挖掘共性问题、聚焦制度漏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对症下药”,促长效常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望闻问切”,分析病症找病因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党组织领导作用,选好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村级权利有效监督。”

东川区院在办理李某某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发现案发时李某某担任东川区某街道办事处某社区主任、书记,其所属辖区内存在“村两委”人员进行聚众赌博等违法活动。该院针对基层组织在思想建设以及干部任用、选用、监督、考评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从全面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健全考评机制、加强基层村组织人员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力度、作风建设等方面向该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帮助案发单位堵漏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接到检察建议后,该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从严格选人用人制度、严肃党内纪律及规范党组织生活、加大监督力度、增强公开透明度、加强普法工作五大方面逐条整改,完善制度、弥补漏洞、消除隐患,基层组织政权得到进一步巩固。近日,该检察建议被云南省检察院发文肯定。

“对症下药”,护航民营经济

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东川院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依法惩治侵犯民营经济案件,依法惩治恶势力团伙、集团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犯罪,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东川区院在办理邹某某等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发现,邹某某存在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向酒吧经营从业者提出“罩场子”,收取保护费。该案该院在做到依法快捕、快诉、快判的同时,针对公安机关部分执法人员在履职中没有认真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执法不规范,接处警不及时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立行立改,立即对涉及的执法人员予以处理,建章立制规范接处警工作,加大对接处警工作的检查力度、强化了巡逻防控,东川区社会治安明显转好,有力地维护了东川有序的生活、经营秩序,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后盾和良好的司法环境。

今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胜之年。在检察长的带领下,东川院扫黑除恶工作不停、力度不减,持续发力。依法办案的同时,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制发高质量《检察建议》,规范、精准指出问题、成因,提出对策建议,并得到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切实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

 

 

 

                                                                                                                         (第一检察部 保进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