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 >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 文明创建单位
文明创建单位
【测试】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党员先进事迹展播之二
时间:2017-11-01

  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党员先进事迹展播之二

  星星点灯

  在浩瀚的星辰中,她是照亮迷失的学子“回家”的路的那一颗。

  20163月,俞学艳被抽调到未检办案组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工作以来,她凭着吃苦耐劳、迎难而上的进取精神和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她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党和国家利益至上,坚持法律至上,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以扎实的业务功底,忘我的奉献拼搏精神,赢得单位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一、照亮“回家”的路

  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她不止于“就案办案、案结事了”,而是以未检姐姐的“爱心、耐心、细心”,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立足本职,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对于青少年来说,十七八岁正处于青春叛逆期,为了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他们总是想离开家的束缚,离开学校的管制。然而,当他们“逃离”学校、家庭温暖的怀抱后却因无知而触碰了法律的底线,称为“阶下囚”。面对此类犯罪嫌疑人,未检姐姐俞学艳感到很痛心,在认真审查案件的基础上,通过了解三人的成长背景、心理特点、犯罪后的心理状态,积极开展心理帮扶工作,主动联系学校,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竭力促成此类孩子能够迷途知返、重返校园,痛定思痛后安全“回家”。2016年她将3名未成年人送回校园,其中1人圆梦大学。昔日相当厌学的李某在她的劝导下重返校园后,拿着奖状找到俞学艳,高兴的告诉她自己在学校当了班委,还得到奖励,那一刻,俞学艳笑了,所有的辛苦、付出都是值得的。

  她是一颗星,照亮了涉罪未成年人的夜空,她更是最亮的那一颗北极星,指引着迷途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

  二、点亮自己温暖他人

  一直以来,她都坚持参加各种志愿者活动,不仅如此她还鼓励更多的青少年一同参加志愿者活动。先后带领涉罪未成年人参加了关爱环卫工人、植树等志愿者活动,深入乡镇、社区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扶贫助困”以案释法、送法入校法治巡讲、“青青子衿”法治小课堂活动,精心准备励志书籍、学习用具等为山区孩子送法送关爱。开展法治宣讲15场,5000余名学生受益。

  她是一名普通的志愿者,像是浩瀚星辰中的那一颗小小的普通的星星,但是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朴素的情怀服务社会、帮助他人、完善自我,将“奉献、互助、关爱”的理念铭刻于心,无私奉献,任劳任怨,是最闪亮的那一颗,因为她点亮了更多的小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