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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检动态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宣传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5-07-18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宣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6000.00元

最高限价:126000.00元

采购需求:新媒体宣传采购,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说明:

1)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供货地点: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12个月

5)质量要求:符合本院有关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定期分批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司电子签章】

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

1)投标人近三年(202201月01日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司电子签章】;

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事业单位除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司电子签章】;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4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须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司电子签章】。

1.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司电子签章】或书面承诺加盖公司电子签章】。

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司电子签章】;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公司电子签章】;

1.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司电子签章】;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公司电子签章】。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加盖公司电子签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司电子签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5718日至202572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方式:线上获取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获取文件请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kmsdcqjcybgs@163.com线上获取采购文件。

(三)售价: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725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白云街35号。

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kmsdcqjcybgs@163.com,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投标的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其他: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

3.本次公告在《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白云街35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0871-62155499

监督电话:0871-6215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