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依法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负责本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安全工作;协同主管部门按照干管权限和规定,提出任免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依法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依法提请其他任免事项;负责本院财务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司法警察警务职责和管理工作;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及其他应当由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设派驻机构1个,为派驻汤丹检察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统筹落实市检察院“强贡献、提质效、稳规模、育人才”工作要求,以检察之力融入东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三个示范区”和“六个东川”建设中持续发力,各项工作在量的合理增长下保持质的有效提升。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707件,6件案例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其中1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名干警荣获“云南省调解能手”称号。调研成果获省级主题调研征文三等奖1篇、市级法治建设优秀调研成果1篇、《昆明检察》刊登6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7,172,607.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36,051.28元,占总收入的91.0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536,555.96元,占总收入的8.9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7,038.38元,增长2.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4,841.82元,增长1.0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312,196.56元,增长25.50%。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开展项目增加,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等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度增加;二是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职业年金等其他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7,087,515.51元。其中:基本支出12,676,881.95元,占总支出的74.19%;项目支出4,410,633.56元,占总支出的25.8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3,913.92元,增长2.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1,231.74元,增长0.57%;项目支出增加292,682.18元,增长7.1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职业年金等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增加;二是2024年开展项目增加,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76,881.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35,868.15元,占基本支出的88.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41,013.80元,占基本支出的11.37%,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6,200.2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10,633.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经费963,579.00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区物业管理费开支,维护办公大楼的正常运转,保障检察业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024年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项目经费2,879,385.26元,主要用于:一是办案业务差旅费开支,保证办案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办案业务培训费开支,提高干警办公及办案水平;三是办案业务劳务费开支,邀请听证员等参与办案活动,促进案件公开透明办理;四是办案业务网络及设备运行维护费开支,提升办案业务信息化水平,提高办案效率;五是执法执勤用车购置开支,保证办案工作有序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36,051.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51%。与上年相比增加164,841.82元,增长1.07%,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3,431,666.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0%,完成年初预算的136.1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056,662.00元;办公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908,549.06元;救济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0,000.00元;购置设备和执法执勤车辆等资本性支出1,066,45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含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年中追加该项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2,390.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完成年初预算的89.9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具体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3,559.60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支出8,832.4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变动,该项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1,675.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完成年初预算的91.1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具体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84,769.2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43,591.4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314.5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变动,该项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0,3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完成年初预算的99.0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变动,该项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7,000.00元,决算为320,972.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0,025.21元,增长59.7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32%,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99,932.9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29%,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元,决算为1,2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39%,完成年初预算的17.7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9,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79元,下降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55.00元,增长25.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55.00元,增长25.8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7,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0,972.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0,025.21元,增长59.7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99,932.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元,决算为1,2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严格执行车辆运行管理办法,规范车辆的申请、使用及归还制度,故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二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接待范围及规模,严控公务接待批次,故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79元,下降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55.00元,增长25.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55.00元,增长25.8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学习交流活动接待批次人次较上年增加,故公务接待费决算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是执法执勤车辆老旧报废后,按照保障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法检系统报废和购置执法执勤用车审核意见的函》(云财政法函〔2024〕15号),2024年共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检察办案、执行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办案、执行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5,413.80元,比上年增加112,255.04元,增长8.55%,主要原因是基于优化办公环境,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等考量,增加了物业服务需求,故物业管理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6,712,007.57元,其中,流动资产661,435.08元,固定资产5,389,501.3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61,071.1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8,816.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3,410.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7,013.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1项,账面原值1,809,69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5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2,142.3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8,63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8,503.3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89,753.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4,414.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
决算公开附表
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决算绩效自评报告